建筑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管理办法(修订版)
发布者:赵培 发布时间:2018-05-08 浏览次数:1655

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苏组发〔2012〕4号)要求,现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管理办法

        一、学生党员发展管理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提供组织保证。

       二、学生党员发展管理的主要原则

1.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质量第一,积极而慎重地发展大学生党员。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2.育人为本、重在培养。坚持以育人为中心,把大学生党建工作融入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切实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关心培养发展大学生党员。

3.全程教育、实践成才。坚持把教育贯穿于大学生党员培养发展的各个环节,积极引导大学生党员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党员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大学生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学生党员发展实施标准

全面把握和严格坚持党员标准。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和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

1.政治标准: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理想信念,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按期每个季度向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汇报个人近况,在重大政治事件之后也要主动学习,并向组织递交学习心得汇报思想参加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2.学业标准: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在校期间至少荣获两次及以上奖学金(主要学生干部/全国或省级科创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如有排名要求排名第一)/市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可放宽至一次),同时计算机一级和英语三级等级考试合格。

3.行为标准:在行为表现上严于律己,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宿舍卫生良好,在各方面起到模范榜样作用,同时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积极为老师、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荣获一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包括: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等),如有违纪处分不予考虑发展。

4.群众基础:学习生活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关系,受到老师、同学的信任和好评,班级同学的测评同意率均不低于90%,教研室老师的测评同意率均不低于85%。

四、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按期向组织汇报思想,每个季度和重大事件过后至少递交一篇思想汇报,同时由学生党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进行考察培养,每个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谈话。

2.入党申请人经团支部投票推优、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进行动态的培养考察。

3.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者予以结业。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后,符合党员基本条件者经过团支部投票推优、教研室测评,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分排名,确定为发展对象。

5.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无问题者,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学生党支部大会讨论、投票表决,校组织部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后上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党委审批,发展为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党支部一年预备期培养考察,符合转正条件者,答辩合格,公示无异议,经学生党支部大会讨论、投票表决,上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党委审批后,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

学生党员发展的关键环节

1.政治引导环节。坚持早启发、早引导、早发现,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上好第一堂党课,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及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政策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查阅新生档案,观察他们入学阶段参与社会工作、集体活动的表现,及时发现思想表现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尽早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申请人队伍,夯实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2.培养考察环节。对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党支部要及时安排培养联系人,定期每个学期与入党申请人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入校半年以后,无违纪无挂科者经团支部推优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同时由培养联系人定期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主要从其政治思想、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与评价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明确改进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综合素质考评分,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3.吸收入党环节。党支部认真做好大学生入党前的预审工作,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符合党组织的规定;同时通过发函的形式对发展对象的家庭主要成员和直系亲属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政治审查;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深入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和所属专业教研室,以座谈和询问的方式了解发展对象在班级里、在群众中、在生活上的一些情况。学生党支部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后上报学院党总支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提出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经投票表决确定发展为预备党员,提交学院党总支审议通过后,由校组织部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组织谈话,没有经过谈话的不得接收入党,谈话中发现问题的要暂缓发展。谈话结束后上报校党委。

4.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党支部要通过培训班、集中学习、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重点考察他们在预备期内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情况。预备党员在一年的预备考察期间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定期每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不得有违纪现象,否则延迟转正同时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组织开展转正答辩,要求成绩合格以上,并对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后上报学院党总支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与会党员要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进行充分讨论,提出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经投票表决做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由学院党总支审议后上报校党委。

六、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构筑教育载体、拓宽教育渠道,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大学生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培养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大学生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报告自己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履行党员义务、发挥作用情况。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要对他们加强铭记组织培养、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进作用和投身科学发展、服务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建设的集中专题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为步入社会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

  

建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拨发展对象具体办法.docx  

  

建管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8年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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