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励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奖励的奖项设置、评定程序及比例按照苏建院学〔2018〕60号文件执行。民族学生和留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各年级总人数的15%择优评选(已经达到评奖要求的除外)。
2.评定学生奖励,要以学生文明修身实践课测评和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基础。各学院文明修身考核结果请于3月2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375186135@qq.com。
3.评定学生单项奖,要严格按照苏建院学〔2018〕60号文件执行。已申报过的单项奖不再重复申报。
4.体能测试奖惩分按照《学生体能测试细则》考核计算,并将奖励分数与降低分数的原因在奖学金评定一览表备注说明。
5.班级量化考核在本学院排名前或后10%,班级获奖总名额按5%增或减的情况应当在备注中说明。
6.《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一览表》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填写,班主任签字,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7.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校级先进班集体、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习进步奖的评定结果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29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单项奖附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