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7-10   浏览次数: 265

        根据学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苏建院教〔2016〕10号)、关于开展2015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16〕6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1、学院转专业指标数量确定

        建筑工程管理学院现有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两个专业群,其中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群包括: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4个专业,房地产类建有房地产经营与管理1个专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数量的15%,包括跨专业群转专业及专业群内转专业两次接收总和;具体数量各专业根据当年招生总数确定。

        2、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本学年考试没有不及格现象,本学期考试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2)两次转专业学生总数量不能超过班级当年招生数量的50%,具体数量以每次公示指标为准;

        3)本学年有违纪受处分者不能申请;

        4)本学年有欠学费行为者不能申请;

        5)非专业群内专业不能申请。

        3、转专业填报及考核办法

        1)申请学生可在申请志愿上填报1个专业群内专业,学院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及申请人排名依次审核;

        2)申请人在大一两个学期主要考试课程高等数学、实用英语、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筑制图与房屋构造、建筑结构基础与钢筋等课程平均成绩排序,百分制下分数为文化课分数,该项分数占评审90%;

        3)申请人为学院专业社团成员,考核合格加3分;如参加院级及以上竞赛获奖,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院级每次加分3分、2分、1分,参加市、省、国家级比赛获奖对应院级获奖打分依次加乘系数1.2、1.5、1.8,社团内部经批准的比赛,乘系数0.6,本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4)根据以上考核办法计算学生申请排名,择优录取。

        5)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如有修正另行公布。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

2016年6月22日


Copyright © 1996-2020 jzglx.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建筑管理学院 苏ICP备11021512号-033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99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