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16年招生宣传“形象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1   浏览次数: 190

 

为继续发挥学生在2016年招生宣传中的作用,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经学校招生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选聘2016年招生宣传“形象大使”。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人数和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全校学生(招生就业志愿者协会会员优先)。

2、选聘人数:根据招生宣传实际需要确定。

3、选聘条件:

1)热爱江苏建院,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招生宣传经验者优先考虑;

2)品貌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学生干部或在中学宣传有优势条件的学生优先考虑;

4)在原就读中学有良好的师生人际关系;

5)对招生宣传重要性有较高认识,并愿意多次参加学校招生宣传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选聘流程

1、时间:1221—27

地点:招生就业处会议室(教一楼133136室)

2、选聘流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生宣传“形象大使”报名表》

2)报名结束后,招办统一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

3)初选合格,组织面试。

4)面试合格,统一组织培训,并安排关于招生相关知识考试,考试通过正式聘用。

三、相关政策和奖励办法:

1、建立长效机制,对正式聘用的“形象大使”进行相关培训与辅导。

2、根据招生宣传实际情况,发放相应补贴;

3、按要求完成招生宣传活动并上交材料的,视情况奖励计0.5-1学分;

4、招生结束后,评选学院2016年招生宣传“最佳形象大使”,对评选上的学生发放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

招生就业处

20151220

附件:招生宣传“形象大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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