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依托全院学生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学院学生会定于2015年11月上旬-中旬进行换届工作。换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和“民主推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全院同学选聘学生会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选条件
1、思想积极,政治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思路清晰,作风踏实,敢于创新,能宏观把握部门工作。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有较高群众威信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无不及格科目出现。
4、具体标准与要求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秘书长、分团委副书记):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力突出,成绩优良,作风正派,先后组织或直接负责过学院、学校大型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号召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竞聘相应岗位。如特别优秀也可不限年级,直接申请。申请对象:建管学院二年级所有在籍学生。
各部部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力突出,成绩优良,作风正派,先后组织或直接负责过学院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竞聘相应岗位。如特别优秀也可不限年级,直接申请。申请对象:建管学院学生会相对应部门成员。
各部副部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力突出,成绩良好,作风正派,先后组织或直接负责过班级活动,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号召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竞聘相应岗位。如特别优秀也可不限年级,直接申请。申请对象:建管学院学生会相对应部门成员。
5、此次换届实行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面试竞选、学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吸纳新一届学生会候选人。
6、学生会换届实行学生会干部试聘制度。如相应岗位技术要求较高或相应岗位无适当人员竞聘,相关要求可适当降低进行试聘。对学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的学生干部,相应要求可适当降低进行试聘。在试聘期内经学院严格考察合格者,将正式聘任为学生会干部。
7、若相关部门干部在学习、工作中存在失职、重大失职等情况,学院将会立即免除该同学在分团委、学生会中的一切职务。
二、竞选程序
1、申请推荐阶段(11月3—11月6日)
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另附1000字工作计划。申请书和工作计划请务必在11月6日上午10:00前交至利亚楼B311,过期不候。
2、资格审核阶段(11月7—9日)
换届组委会将根据竞聘条件对申请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针对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团委副书记)的同学准备竞选演讲。
3、主席团竞选演讲(11月10日下午)
申请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团委副书记的同学准备竞选演讲,学生投票。
4、主席团、部长及副部长面试(11月12日晚上)
申请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的同学准备面试,学生投票。
5、初步确定阶段(11月13—16日)
由换届组委会根据候选人竞职表现、平时表现及推荐意见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初步确定入选名单。
6、公示聘任阶段(11月17—19日)
入选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及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义可直接或书面向学院反映。公示无异义进行正式聘任或进行试聘。
四、具体要求
1、换届工作由学工办具体负责。
2、学生会各部门、班级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推荐人选。
附:建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申请表.doc建管学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申请表.doc
建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