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15-04-20   浏览次数: 475

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贷款对象

1、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年为2015-2016学年,贷款对象现为大一、大二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即已贫困建档的学生(有正式学籍)。

2非江苏籍现为大一、大二的学生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贷款的同学请提前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学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暑假自己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二、工作程序

    1. 阅读手册

     需要贷款的学生一定要认真阅读学习以下几个文件:附件2、附件3(见最后),了解贷款的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 学生申请

    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已经贫困生建档)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可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及需求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必须为百、千整数。拟申请贷款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该表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字迹端正,因为需要根据填写信息录入资助系统,且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信息采集表最下面的填表说明)交班主任汇总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于58之前统一将书面申请和信息采集表交至利亚楼B-311陈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指标额度确定拟申请贷款的学生和贷款额度,不符合条件或没按照要求办理程序者,一经退回不得再次申请。

    4. 打印申请表

    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由学院统一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核无误后到学工处盖章,然后分发给申请贷款学生。

    5. 办理贷款

    申请贷款学生凭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6. 录入回执

    学生在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好贷款手续后,将当地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暑假后开学交到学院,学院按要求统一录入国开行系统。

    7. 发放贷款

    一般12月底,国开行统一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注意事项

1.非江苏籍现为大一、大二的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贷款的学生请提前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需要什么材料或证明请咨询当地资助中心,学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暑假携带相关证明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工作程序234项不同,其他相同)

2.本次经学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的学生主要做的工作是工作程序中的(125)三项。

3. 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要准确,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到县资助中心进行面签的。

4. 学生拿到申请表后对信息进行再次仔细核对,以免信息有误!

5. 学生基本信息中,户口性质,填入学前的性质;通讯地址填家庭通讯地址。

6. 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信息采集表下面的填表说明,字迹工整,信息无误!

7.咨询电话:83996067  利亚楼B-311陈老师处

附件1:附件1: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2015年版).xls 

附件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doc

附件3:新建文件夹.rar

 

 建筑工程管理学院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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