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2014届结业学生重修考试安排如下:
1.公共基础课程的重修考试安排
序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监考教师 | 备注 |
1 | 英 语 | 9月20日8∶00~9∶30 | J3-D103 | 赵 云、孟红霞 | |
2 | 数 学 | 9月20日8∶00~9∶30 | J3-D104 | 郭 建、刘东方 | |
3 | 计算机 | 9月20日8∶00~9∶30 | J3-A301 | 郭夫兵、鲍晓明 | |
注:如个别同学考试时间相互冲突,请提前到教务处协调。
考试成绩务必9月24日前报教务处。
2.专业课程的重修考试安排
专业课程的重修考试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专业负责人协调安排具体负责人,实施专业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考试成绩务必9月24日前报教务处。
3.毕业设计(报告)答辩安排
毕业设计(报告)答辩不合格的同学,按照学校毕业设计(报告)的有关规定,将在2014年10月1日至11月31日前完成补答辩工作,成绩合格者可以根据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在12月31日前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9月16日